第5章 子类与继承
5.1子类与父类(子类只能有一个父类)
5.2子类的继承
1.继承:先定义一个共有属性的一般类(父类、超类),再以此来定义具有特殊属性的子类。(java不支持多重继承)
2.定义子类:
class 子类名 extends 父类名{
。。。
}
3.继承关系形成树形结构,根结点Object类是所以类的祖先类。
4.类的重要成员:a.成员变量 b.方法
5.子类父类同包,继承非private的成员变量作为自己的成员变量,方法同理。
子类父类异包,只继承protected和public。
继承时访问权限保持不变。
5.4方法重写与成员变量隐藏方法
1.成员变量的隐藏:所声明的成员变量的名字和从父类继承来的成员变量的名字相同时,子类会隐藏所继承的成员变量。
2.方法重写:a.子类有权利重写从父类继承的方法。
b.语法规则:方法的类型一致(也可以是父类方法类型的子类型),且名字、参数个数、参数的类型完全相同。
c.目的:i.隐藏继承的方法 ii.可以把父类的状态和行为改变为自身的状态和行为。
5.5 super关键字
调用被隐藏的方法或成员变量要使用关键字super。(前缀s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