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常量、变量、标识符
2.1.1标识符
定义:标识符就是一个名称,用来表示变量、常量、函数以及文件等名称。
格式:合法的标识符由字母(大、小写均可)、数字和下划线组成,并且必须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头。
注:
(1)C语言是一种对大小写敏感的语言,所以abc、aBc、Abc是3种不同的标识符。
(2)关键字不可用作用户标识符。例如main、define、scanf、printf都是关键字。
2.1.2常量
定义:在程序运行过程中,其值不能被改变的量称为常量。
【符号常量】在C语言中可以用一个标识符表示一个常量,称之为符号常量。符号常量是一种特殊的常量。
例如:
#define TEACHER 100 //习惯上常量的标识符用大写字母表示
2.1.3变量
定义:在程序运行过程中,其值可以被改变的量成为变量。
表达方式:一条变量定义语句由数据类型和其后的一个或多个变量名组成,其定义形式为:数据类型 变量名1【,变量名2,…】
例如:
int name,age; //习惯上变量的标识符用小写字母表示
【变量的初始化】在定义变量后,可以根据需要,赋予它一个初始值,即变量的初始化。
详情请关注亿航创客官方抖音账号:EhangGro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