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JPA 2.0规范第 22 页说:
类的实例变量必须
是私有的、受保护的或包的
可见性与是否
字段访问或属性访问是
用过的。当使用属性访问时,
属性访问器方法必须是
公共或受保护。
为什么不允许公众访问?
对于公共字段,代理将无法可靠地工作 - 如果有人直接访问字段,那么持久性框架没有简单的方法来拦截该调用并(例如)初始化包含对象(如果它是代理) 。
如果无法进行字段访问,则可以在代理对象上生成合成 getter 方法来拦截方法调用并执行任何所需的“幕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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