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尝试使用 2 个构造函数对一个类进行单元测试。每个构造函数都有多个设置公共属性的参数。我的问题是,我是否应该只有 2 个具有多个断言的单元测试来检查每个属性是否已设置,或者是否对每个构造函数的每个参数进行测试?
Public Person(string name, string phone, string birthday)
{
name = name;
phone = phone;
birthday = birthday;
}
Public Person(string name) : this(name, null, null)
{}
我从来都不喜欢“每次测试只有一个断言”的教条。这对我来说似乎不切实际——你最终会得到很多关于你的内容的绒毛(测试声明)actually有兴趣。
是的,如果您遇到多个问题,那么您只会有一个测试失败。您修复测试,再次运行它,发现下一个故障,修复它并重复,直到成功。没有什么大的损失。
我并不是说您应该在每次测试中测试大量的功能 - 但走向另一个极端也是不务实的。
我通常只会去一个error不过,每个测试的条件 - 因此,如果您的构造函数实际上会抛出空参数的异常,我会在单独的测试中检查每个异常。否则很容易不小心错过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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