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d. 这个问题不符合堆栈溢出指南 /help/closed-questions 。目前不接受答案。
我想澄清所需的权限,以便将文件 A 从目录 B 移动到目录 C(我认为命令是“mv B/A C/A”),名称不变。
我认为需要以下内容是否正确?
执行移动的用户/组必须具有目录 B 的写入权限(或者 B 必须设置权限标志以允许所有用户/组对其进行写入)
执行移动的用户/组必须具有目录 C 的写入权限(或者 C 必须设置权限标志以允许所有用户/组对其进行写入)
执行移动的用户/组必须具有文件 A 的写入权限(或者 A 必须设置权限标志以允许所有用户/组写入)
谢谢。
实际上,移动文件要么是在单个文件系统上重命名文件,要么是创建副本并删除原始文件(通常仅在移动是从一个文件系统迁移到另一个文件系统时才执行)。
无论哪种情况你都需要execute and 当然write 目标目录和源目录的权限。然而,仅仅为了一个rename (从一个目录移动到另一个目录也可以是这样)在单个文件系统上not need any 文件本身的权限。它可以清除所有权限,但您仍然可以移动(重命名)它(只要您有write and execute 目录的权限)。
对于真实副本(因为将文件移动到不同的文件系统时需要),您需要read 文件本身的权限。No write 对原始文件的权限是必要的,因为删除文件并不是写入它(而是写入它所在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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