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检查我的一些代码,并收到一些错误,说最好使用点表示法。我发现我使用的是方括号符号(从这篇精彩的文章中可以清楚地看出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2001360/javascript-dot-notation),但是,我想问为什么 Crockford 更喜欢点表示法?我正在从事的项目已经使用了 SBN 的完整性,我不认为它令人困惑或不可读,但如果有明显的原因使用 dot,我会纠正它。
只是想在继续之前完全理解它!
据我最了解 Crockford 的了解,我认为这取决于一致性和避免使用保留字。在他的site http://javascript.crockford.com/survey.html,他说:
当下标是字符串常量时可以使用点表示法
以合法标识符的形式。因为语言错误
定义中,保留字不能用在点表示法中,但是
它们可以用在下标表示法中。
由于您可以用下标表示法引用保留字,因此可能会引起混乱。基本上,避免使用保留字作为对象成员的名称。点符号强制执行这一点(通过语言——Crockford 称之为错误),因此避免使用保留字将被认为是更好的编码实践。
同样在同一网站上,他还表示点符号“更方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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