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 所有直接返回结构的代码都可以修改为返回指向结构的指针。
什么时候直接返回结构是一种好的做法?
怎么修改?返回指向函数内结构体静态实例的指针,从而使函数不可重入;或者通过返回一个指向堆分配结构的指针,调用者必须确保释放该结构并正确执行此操作?我会考虑返回一个结构是一般情况下的良好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