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可以用几句话概括一下如何提升shared_from_this<>()
应该使用智能指针,特别是从使用绑定函数在 io_service 中注册处理程序的角度来看。
编辑:一些回复要求提供更多背景信息。基本上,我正在寻找“陷阱”,即人们使用这种机制观察到的反直觉行为。
我遇到的最大的“问题”是从构造函数中调用shared_from_this是非法的。这直接遵循以下规则:在调用shared_from_this之前,对象的shared_ptr必须存在。
本文内容由网友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您发现有涉嫌抄袭侵权的内容,请联系:hwhale#tublm.com(使用前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