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设计一个应用程序,我想使用命令模式用于撤消/重做目的。我对命令模式做了一些研究,但我唯一不明白的是:命令是否应该具有撤消和重做方法,或者我应该创建两个单独的命令,一个用于撤消,一个用于重做,并从主命令本身?
命令对象本身应该实现撤消/重做功能。
命令通常从命令管理器维护的堆栈中压入和弹出,以实现多级撤消。当命令被执行时,它们被压入堆栈;当它们被撤消时,它们被从堆栈中弹出。
备忘录模式将与命令模式结合使用,它不能替代命令模式的使用。它将用于维护撤消操作所需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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