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ilto: 链接的 &body 部分中的文本有最大长度。据我的一位同事称,W3C 将限制发布为 256(不过,我没有支持这一点的链接)。
我们在电子邮件和网页中嵌入了 mailto: 链接,并已成功使用了超过 256 个字符。然而,在某一时刻之后,电子邮件客户端和浏览器开始崩溃并拒绝打开链接。
我想知道以下内容允许的实际最大长度:
邮件客户端:
- 展望(2003、2007、2010)
- Eudora(7.1,和/或任何最新版本)
- 雷鸟(最新版本)
浏览器:
- 火狐 (3+)
- IE (6, 7, 8)
- iPhone浏览器
我们将非常感激您提供的任何及所有号码。
该标准没有定义最大长度,将实现留给浏览器和邮件客户端(请参阅 IETF RFC 2368)。
微软的产品确实有一些限制:
- IE GET 限制为 2,083http://support.microsoft.com/kb/208427
- Outlook Express:456 个字符http://support.microsoft.com/kb/q182985/
其他浏览器的工作长度可能会超出合理的电子邮件正文。 iPhone 没有记录的限制,但最多可处理 1MB 的文本。
支持数据 url 的现代浏览器(除了 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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