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头文件/cpp 文件中应该以什么顺序声明头文件?显然,后续标头所需的标头应该更早,并且特定于类的标头应该在 cpp 范围而不是标头范围中,但是是否有设定的顺序约定/最佳实践?
在头文件中,您必须包含所有头文件才能使其可编译。并且不要忘记使用前向声明而不是某些标头。
在源文件中:
- 对应的头文件
- 必要的项目标题
- 3rd 方库标头
- 标准库头文件
- 系统头文件
按照这个顺序,您将不会错过任何忘记包含自己的库的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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