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行选项:短选项是否应该限制为 1 个字符?

2024-03-04

我正在尝试了解 Python 的命令行参数,并且一直在阅读有关以下内容的标准库文档:argparse模块 http://docs.python.org/2/library/argparse.html。他们提到了短格式和长格式命令行选项的概念,短格式选项用一个破折号指定,- (eg -f),以及用两个破折号指定的长格式选项,-- (eg --filename).

它没有描述短形式和长形式选项之间的区别,只是其中一个明显比另一个短。在谷歌搜索这些概念后,在我看来,简短的选项很久以前就起源于 C。当时它们是单个字符。

我的问题是,我是否应该继续在 Python 中仅使用单个字符来表示简短形式的命令行选项?这是用户所期望的吗?或者在短选项中使用三个字符缩写中的两个是否可以接受(例如-fn)?


相信可以给大家提供参考POSIX标准和GNU编码指南。尽管没有某种“全球”标准,但我想我们至少在为 *nix 编写代码时应该遵守这些规则。

根据POSIX 约定 https://pubs.opengroup.org/onlinepubs/9699919799/basedefs/V1_chap12.html每个选项名称应该是可移植字符集中的单个字母数字字符(alnum 字符分类)。所有选项前面都应带有“-”分隔符。

GNU 指南 https://www.gnu.org/software/libc/manual/html_node/Argument-Syntax.html adds 长选项

长选项由 -- 后跟由字母数字字符和破折号组成的名称组成。选项名称通常为一到三个单词长,并用连字符分隔单词。用户可以缩写选项名称,只要缩写是唯一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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