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电子邮件地址的最大长度是多少?它有任何标准定义吗?
电子邮件地址不得超过254人物。
IETF 接受了以下内容:。可以对任何给定地址进行全面诊断online http://isemail.info/。 RFC 3696 的原始版本将 320 描述为最大长度,但 John Klensin 随后接受了错误的值,因为 Path 定义为
Path = "<" [ A-d-l ":" ] Mailbox ">"
因此,Mailbox 元素(即电子邮件地址)周围有尖括号以形成一个 Path,其最大长度为 254 个字符,以将 Path 长度限制为 256 个字符或更少。
指定的最大长度RFC 5321 https://www.rfc-editor.org/rfc/rfc5321#section-4.5.3 states:
反向路径或正向路径的最大总长度为 256 个字符。
RFC 3696 已更正here http://www.rfc-editor.org/errata_search.php?rfc=3696.
人们应该意识到RFC 3696 勘误表 http://www.rfc-editor.org/errata_search.php?rfc=3696尤其。三个规范示例实际上是无效地址。
我整理了几百个测试地址,您可以在以下位置找到:http://www.dominicsayers.com/isemail http://www.dominicsayers.com/is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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