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分而治之的技术是否总是将一个问题划分为同一类型的子问题?通过相同类型,我的意思是可以使用递归函数来实现它。分而治之总是可以通过递归来实现吗?
Thanks!
“总是”是一个可怕的词,但我无法想到不能使用递归的分而治之的情况。根据定义,分而治之会创建与初始问题相同形式的子问题 - 这些子问题不断分解,直到达到某个基本情况,并且划分的数量与输入的大小相关。递归是解决此类问题的自然选择。
See the 维基百科文章 http://en.wikipedia.org/wiki/Divide_and_conquer_algorithm以获得更多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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