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 Isabelle/HOL 中的许多定理更喜欢元级蕴涵:
==>
代替
-->
对象逻辑级别,即高阶逻辑含义。
伊莎贝尔维基说粗略地说,应该使用元级别含义将规则语句中的假设与结论分开.
除此之外,关于对象和元级别含义的使用我应该了解什么?我发现后者被大多数使用。我应该何时以及为何使用 HOL 蕴涵?
我认为简短的答案是:使用==>
只要有可能,因为它比合作更容易-->
.
话虽这么说,你不应该看到==>
在您编写的代码中经常出现。
- 编写引理时,使用
assumes
and shows
syntax.
- 对于中间步骤
have
有一个语法if
:
have "B" if "A"
代替have "B ==> A"
- 元蕴含只能在顶层使用,因此如果您有一个谓词作为函数的参数,则不能使用
==>
在那个谓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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