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一个类或一个接口只有一个职责,有且仅有一个原因引起变化。
2、开闭原则(Open Closed Principle)
开,指的是对外开放,可扩展;闭,指的是严格限制对已有内容的修改。
3、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其父类,否则不应当设计成其子类。
4、最少知道原则(Law of Demeter)
松耦合。
5、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类间的依赖关系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
6、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设计和实现要依赖于抽象而非具体。
7、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如果新对象的某些功能在别的已经创建好的对象里面已经实现,那么应当尽量使用别的对象提供的功能,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而不要再重新创建。新对象可通过向这些对象的委派达到复用已有功能的效果。简而言之,要尽量使用合成/聚合,而非使用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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